2000年2月18日,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宣恩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作出决定:摘取宣恩县石油公司县级“文明单位”的文明牌。其主要原因是该公司在1999年度中违反有关文明创建的规定,以次充好欺骗消费者。
1999年4月19日上午,7名小轿车司机同时来到宣恩县消费者协会,反映宣恩县亿利石化有限责任公司西门、凌云两加油站掺假使假销售汽油——将70#汽油当90#售给司机,以至造成车辆损坏、影响车速和车辆使用寿命。
接到举报后,宣恩县工商局、县消协当天立即召开局党组会和办案负责人会议,统一认识,如果举报属实,要坚决予以查处。
通过近一个月的外围调查,宣恩县工商局于1999年5月20日对该公司立案查处,并对该公司的经营帐目依法扣留。同年9月18日,宣恩县工商局、县消费者协会通过四个多月的努力,先后到恩施州巴东县王家滩站、宜昌市长阳县、湖南省张家界市调查取证,查明自1998年1月至12月以来,西门加油站从以上加油站购进70#汽油4777552公斤,90#汽油137166公斤,93#汽油139775公斤。而该站全年却无70#汽油出售,售出90#汽油538061公斤,93#汽油180391公斤。凌云加油站1998年购进70#汽油290012公斤,90#汽油80716公斤,93#汽油36275公斤,而该站全年也无70#汽油出售,销售90#汽油328713公斤,93#汽油83038公斤。
宣恩县石化公司这两个加油站按实际70#汽油入库,涂改采购的增值税发票汽油号(70#改为90#)掺入90#汽油中出售给消费者。全年总计出售此种汽油865467公斤,实际非法所得为604508.51元。
1999年7月,宣恩县石化公司以〔1999〕15号文件作出《关于西门、凌云加油站违反数量质量管理制度处理意见的通报》,其内容是:前段时间,公司西门、凌云加油站发生严重的混油事故和以次充好坑害用户问题,在社会上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……并作出了如下处理:
1、在全公司进行通报批评。
2、扣发两站主要负责人工资1000元。
鉴于宣恩县石化公司下属的西门、凌云加油站出售800吨掺假汽油侵犯消费者权益的行为,1999年9月,宣恩县工商局对该公司作出没收其非法所得的处理。但到目前为止,该公司仍未将非法所得上交宣恩县工商局。